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自5月1日起,中国商品房市场将正式进入“一房一价”时代。
对于早已试行明码标价的沈阳楼市来说,发改委的这项新政将起到多大影响呢?
卖房要标价 涨价要申报
除了规定一房一价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还规定,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销售,避免开发商营造商品房热销假象哄抬价格的现象发生。
房子是商品,价格不可能一成不变。对此,《规定》还明确,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调低价格,打折销售,但如想涨价则必须重新申报备案,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该项规定可监管商品房交易市场的价格变动,有效遏制开发商随意调价。
“一房一价”在沈阳先试
在《规定》发布之前,北京、上海、沈阳等城市已经开始局部试行“一房一价”政策。
沈阳在2010年秋季房交会上开始试行“一房一价”,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行《沈阳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发企业在项目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楼盘所有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供购房者查询。
对于新出台的政策,部分沈阳房地产开发商尚持观望态度。
铁西区某楼盘工作人员杨女士表示,这一消息目前来看暂时还不能对房产销售市场产生太大影响。因为现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屋的起价、均价相对固定,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所选楼层、户型等信息计算房屋总价。
大东区某楼盘销售人员王女士则表示,如果要看新规的影响,还要看细则的具体情况,另外监管力度会有多大也需要重点关注。
不过王女士也表示,现在房产调控政策越来越严厉,这一消息出台后很可能业内的压力感受会更大,从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房价产生限制,尤其是限制乱涨价的行为。